香港環節
申請指引
公開徵集:2026年1月6日(二) 上午10時 - 2026年2月6日(五) 下午5時
香港環節旨在為本地中小型藝術團體及獨立藝術家提供一個促進與國際協作的平台,在20分鐘的時間內,向全球同業展示他們具前瞻性和創意的藝術理念。活動計劃形式可以是簡報、演出示範,或已作好巡演準備的作品選段演出。
入選香港環節的十個藝術團隊或藝術家,將代表香港展示多元而豐富的表演藝術面貌,與參與香港演藝博覽2026的國際同業交流與商討合作。為了加強這些聯繫,我們將提供後續支援,促進國際參加者與本地藝術團體/藝術家之間的聯繫,並支持活動後的合作機會,以確保這些合作在香港演藝博覽後能持續發展。
成功入選的藝術團隊或藝術家,將會獲得:
- 港幣$30,000的津貼;
- 東九文化中心劇場的基本技術和場地支援;
- 兩張香港演藝博覽的通行證和一個博覽展示枱;
- 參加國際藝術博覽活動的資助機會,如緊接在香港演藝博覽2026後在加拿大舉行的CINARS。
參加香港環節,與我們一同提升香港在國際間的文化形象,開拓與國際合作交流的機會。
我們旨在:
- 展示香港藝術多樣性和視野 —— 通過簡報環節和展演,展現香港創意行業的想法和創作手法。
- 協助藝術家拓展海外網絡 ——支持香港中小型表演藝術團體和獨立藝術家向外闡述其藝術理念,藉此推動與國際同業的交流。
- 建立國際藝術交流平台 —— 構建交流平台,讓香港藝術工作者與國際同業開展富有成效的合作。
- 提升香港的文化形象 —— 致力將香港發展成充滿活力、糅合中華傳統與西方文化,並具前瞻性的文化樞紐。
甄選目標:
- 將選出10個藝術團隊或獨立藝術家,呈現香港表演藝術多元豐富的面貌,讓參與博覽的國際代表深入了解本地藝術家的創作過程與藝術成果,展開富有成效的合作與交流。
活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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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覽期間將會舉辦兩場香港環節,每場約兩小時,各有5個藝術團隊體或獨立藝術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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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藝術團隊或藝術家將獲分配20分鐘的時段,轉場時間應盡量簡短並保持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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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包括簡報、演出示範,或是可作巡演的作品選段演出。我們建議申請者焦點介紹一個、或簡介數個作品,以向國際同業展示其藝術理念和創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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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的作品可為已經首演、快將首演並適合巡演、或是正在規劃和籌備中的作品,並具發展潛力,可於香港環節後與不同主辦單位和同業商討下一步合作的可能。有關舞台技術及轉場安排,將於入選後再作討論,以確保兩小時的節目能順利舉行。
成功入選的藝術團隊或藝術家,將會獲得:
- 港幣$30,000 的津貼,不論推介活動的形式如何;
- 活動計劃的基本技術和場地支援。我們將於東九文化中心劇場舉行有關活動,請於填寫申請前於按此仔細查看有關場地的技術規格。技術規格所列的設備並不保證均能供使用,入選者需與香港演藝博覽團隊進行商討,以確認器材設備的分配及其可用性;
- 兩張香港演藝博覽的標準通行證,以參加博覽於2026年10月9日至13日舉辦的所有活動;
- 一個博覽展展示枱,以展示及推廣其作品;
- 參加國際藝術博覽活動的資助機會,如在2026年11月在加拿大舉行的CINARS。詳情將於稍後公布。
- 香港專業藝團或獨立藝術家,於過去五年內(2020年至2025年)曾製作或參與不少於兩個售票作品。
- 申請者/申請機構的主要成員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
申請將以以下準則進行審批:
- 申請者的藝術或專業的卓越成就、代表性、組織能力、及/或國際演出經驗;
- 活動對推廣香港文化及藝術發展的貢獻;
- 活動與香港環節及香港演藝博覽的宗旨與願景是否相符;
- 活動在內容、規模及工作時間表上的可行性及合理程度。
申請將由香港演藝博覽團隊及本地顧問團隊審批,並向香港藝術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及香港藝術發展局提出審批建議。該委員會及大會擁有最終決定權。
申請將以以下準則進行審批:
第一部分:關於申請者
- 申請者需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主要成員資料、晉身藝術行業/藝術機構成立年數、個人簡介、過去兩個售票作品資料、國際演出合作經驗(如有)、參加香港環節之期望,以及主要聯絡人的資料。
第二部分:活動計劃大綱
- 活動計劃基本資料。活動上需要介紹至少一個作品,包括作品名稱、創作概念、主要藝術範疇、類別與風格、作品目標受眾和市場定位、描述作品的關鍵字、作品團隊名單及崗位、20分鐘活動計劃概要、台上成員名單及崗位、活動計劃流程及詳細內容,以及技術規格及要求。
第三部分:相關補充資料
- 一段約三分鐘的精華影片,呈現活動計劃中作品的主要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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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宣傳資料(如有),例如相片、主視覺設計、預告片、媒體評論、媒體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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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段演出(如有)所屬作品的完整作品影片,以清晰地傳達作品的概念、舞台呈現效果和藝術水平。
如申請者未能提交上述資料,申請將被視為不完整,恕不受理。
- 每位申請者只可遞交一份申請,所有申請均需於網上提交。
- 只接受以英文或中文填寫的申請。由於香港環節的觀眾以國際同業為主,我們強烈建議申請者以英文填寫申請。
- 成功入選的團隊或藝術家,須於結果公布後一星期內提交可供即時發布的宣傳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高清相片(包括橫度及直度)、主視覺設計、預告片、媒體評論、媒體資料等,以供我們在甄選結果公布後及時開展宣傳工作。
- 活動現場不設即時傳譯,成功入選的申請者須以英文作演講。演出可以其原來的語言呈現,並配以英文字幕(如演出語言不是英文)。
- 成功入選的申請者,需要於事前提交活動的相關講稿。
- 申請提交後,申請者或需要於不同期間提供補充資料及文件。如申請者無法在限期內提交相關資料,申請將被視為不完整,恕不受理。
| 01 | 問: 我可否遞交多於一份香港環節的申請? 答: 為了提供平等機會給各個藝術家及團體,每位申請者只可遞交一份申請。 如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我們將只考慮最新提交的申請。 |
| 02 | 問: 香港環節接受哪種藝術範疇的申請? 答: 我們歡迎不同表演藝術範疇的申請,包括舞蹈、戲劇、音樂、戲曲及跨媒介藝術。 |
| 03 | 問: 我可以選擇在2026年10月9至13日期間的特定日子和時間參加香港環節的推介活動嗎? 答: 很遺憾,關於日子和時間的特別要求,我們概不受理。香港環節的節目流程由香港演藝博覽團隊根據場地技術考量與實際運作需要而編排,每個成功中選單位將在博覽期間任何日子(2026年10月9至13日)獲分配20分鐘的時段推介其作品。 |
| 04 | 問: 活動計劃有何特別要求? 答: 香港環節誠邀本地表演藝術業界之專業中小型藝團及獨立藝術家,在20分鐘的活動時間內,向全球同業展示他們具前瞻性和創意的藝術理念。 有關活動中的推介作品可為適合巡演、曾首演、或是正在規劃和籌備中的作品,並具發展潛力,可於香港環節後與不同主辦單位和同業商討下一步合作的可能。申請者須確保活動計劃符合場地要求,並善用場地所提供的設備。 |
| 05 | 問:在2020年至2025年期間的兩個收售票演出,包括網上放映作品嗎? 答: 如有關製作包括現場演出,並收取門票費用,網上放映版本的收費作品亦為售票演出。 |
| 06 | 問: 擁有國際經驗是否必須? 答: 雖然國際經驗有助申請,但這並非申請的必要條件。即使申請者的國際演出經驗有限,我們鼓勵他們在「活動計劃流程及內容」中詳細說明他們如何透過活動計劃推廣其團隊或個人的藝術和創作,這將有助香港演藝博覽團隊評估申請者在國際層面的自我推廣能力。 |
| 07 | 問: 我可以自行帶備設備到活動的會場嗎? 答: 有關香港演藝博覽所提供的基本技術設備,請按此查看場地的技術規格。請注意,技術規格所列的設備並不保證均能供使用,入選者需與香港演藝博覽團隊進行商討,以確認器材設備的分配及其可用性。 如申請者有意使用額外設備,請自行負責相關費用,且事先與香港演藝博覽商討有關安排並獲同意,以確保額外的技術要求能適用於相關節目安排。 |
| 08 | 問: 如果我入選了香港演藝博覽2026的項目推介或國際精品演出,我仍可以申請香港環節嗎? 答: 可以。香港環節旨在為香港藝術家及藝團與海外同業建立交流平台,增加他們巡演和合作的機會,以支持香港藝術家及藝團拓展其海外網絡。 香港環節的評審準則將集中在參加者能否代表香港以及其作品在國際市場的潛力。由香港演藝博覽本地顧問團隊審批有關申請,並向香港藝術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及香港藝術發展局提出審批建議。 |
| 09 | 問: 香港演藝博覽將於何時公布結果? 答: 我們計劃於2026年4月通知成功入選的申請者。 |
| 10 | 問: 如我對公開徵集或申請過程有任何疑問,可以跟進聯絡? 答: 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絡。 |